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成都一位新老师,刚刚定下工作,想在成都购买一套公寓,但在向保利锦外小户付意向金时,我的卡线上转账限额,无人提前告知我不能用他人银行卡付款,我就用了男朋友的银行卡向开发商转了2w,并备注4-1819定金。第二天开发商告知我只能用自己的银行卡转账并且保证昨天的2w是可以退回,于是我去柜台用自己的卡再次向其转账2w,同样备注4-1819定金(两次转账我都备注的是同一房号4-1819)。
开发商让我去付首付时让我带着男朋友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一并签退款单,签退款单的时候他们说我男朋友本人无需到场,让我代签(这里已经违规操作)。签了退款单后开发商一直未说具体退款日期,现在4-1819首付和贷款都打进开发商账户,但之前的2w仍没有退。
作为刚入职的新老师,2w对我来讲不是小数目,这是几个月的工资,首付已经让我花光了自己积蓄,希望相关部门能督促帮我处理好这件事,以上陈述都有聊天记录为证,谢谢。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保利锦外小户项目退购房意向金的相关问题,公园城市局已要求开发公司尽快核实处理,做好与购房人沟通交流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因退费问题属民事纠纷,建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建议您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6月6日16时41分,与您联系告知。如有需要,您可拨打公园城市局房产处电话:028-85353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