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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医疗 咨询】医保报销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01 15:23 已回复

你好,我是在校大学生,交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附属医院拔的智齿,想问问这个医保可以报销吗?如果已经自费了需要怎么报销呢?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攀枝花市东区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05 09:40

留言收悉,已交责任部门办理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攀枝花市东区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05 09:43

留言收悉,已交责任部门办理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攀枝花市东区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06 18:03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关切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3年6月6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我局工作人员向您解释了依据《攀枝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参保人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是不予报销的。参保人员在备案地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按下列标准报销。起付线:一个统筹年度内为100元;报销比例:70%;封顶线:一个统筹年度不超过300元。您对我局回复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东区医保工作的关注,东区医保局将严格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及政策,尽全力为辖区参保居民提供优质、高效、均等的医疗保障服务。


攀枝花市东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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