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
感谢你百忙之中处理我的事情。本人于2023年5月25日,在天府新区南岸科学城中路天府公园观澜9号交了10万元定金,认购协议约定购
房者5月31日必须到达现场签订正式购房合同,5月31日我在警察陪同下到达现场签订正式合同,但是开发商不与我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现
投诉开发商存在非法集资,故意不让我签合同,骗取购房者定金的行为。请领导核实并处理开发商的违规、违法行为,并请开发商退还我已
缴纳的定金:10万元。感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天投集团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观澜9号开发商未与您签订合同的问题,公园城市局已将情况告知开发商,要求其核实合同签订情况,并与您协商联系,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目前本项目可进行网签手续,如要办理购房手续可到营销中心正常办理。如有其他疑问,希望业主和开发商能够本着友好协商、互信互惠的原则加强沟通,互相协作,共同解决好分歧与问题,感谢您的支持。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6月5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