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鉴定为危房的房子可以纳入拆迁对象吗?有没有这个政策,现在实施没有?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城镇房屋鉴定为危房的房子是否可以纳入棚改拆迁问题: 根据《新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第四条:按照“科学规划、合理界定、分类改造”的原则,可将城市C、D级危房纳入棚改范围。该片区暂未纳入棚改规划。同时,按照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成人发〔2015〕32号)中第十一条:“业主和国有、集体所有房屋的所有权行使人,可以与房屋实际使用人约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但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第十二条:“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承担检查、维修、养护、安全鉴定、加固、改造、危险治理等使用安全责任。”房屋鉴定及房屋维修加固费用应由住户承担。我局及属地街道配合住户做好房屋鉴定和房屋安全相关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
2023年 6月7日10:58,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告知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