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爷爷奶奶共同购买房产, 房产证为爷爷奶奶的名字。 房产相关的户口簿上只有孩子妈妈和孩子。 夫妻双方在大成都范围内均无房(有无房证明)。属于三代人同住一套房。 爷爷奶奶和爸爸户口在一起,在达州市。
经多次电话询问高新教育局和高新区政务中心现场询问,都符合双一致政策,属于一批次录取。
但是,2023年6月1日再次电话询问,却告知不符合双一致。 故再次询问,是否属于一批次录取, 如果不属于,我们现在办理相关手续已经不及了,请问,同样是政府公务人员,为何解答不一致?如果照成孩子无法读到想去的小学,谁来承担此次责任?
5月中下旬,在资料审核点(紫藤小学南区)提交资料时,也告知了,确属于一批次录取,符合双一致。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6月6日16时54分电话联系您,您告知目前已无问题,感谢您对高新教育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