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性质一楼的商铺有烟道,但不符合开设重餐饮的烟道,所以我想开无油烟餐饮比如面点、豆腐脑类,但街道告知不能办,当场咨询街道询问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可以开设轻餐饮,要求看街道相关不许开设的文件,但工作人员却拿不出相关文件,只告知不可办,请问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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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成办发(2020)61号文件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对于利用非(违)法建筑、被征收房屋、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应急(消防)、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依法监督管理,城管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职能职责依法进行查处。2023年6月1日上午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理解知晓。感谢您的来电。咨询电话:02885866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