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金牛区 » 收到短信说退回失业保险待遇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就业 求助】收到短信说退回失业保险待遇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5-30 17:51 已回复

你好,我是在成都交了两年社保,于去年2022年六月底自动离职,回到老家备考,7-12月在家备考,处于失业状态,我于2022年7月申请了失业补助金(并非失业保险金),一个月200块钱,领取时间为2022年8月到2023年1月。我于半年后,今年2023年一月份才入职了新的单位并缴纳社保。今天收到短信,说我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有单位给我缴纳了社保,让我必须到成都金牛区就业局退回失业保险金,否则将影响我的个人征信。我收到短信后,马上根据短信上的电话联系工作人员,但是电话一直打不通。我有两点疑问:第一,我领取的是一个月200块钱的失业补助金,并非失业保险金。并且领取的时候,确实是处于失业状态(2022年7月申请,8月-12月领取),无社保缴纳记录。只有2023年1月份那一个月,我刚入职,单位就给我交了社保,所以退回的话,是否只退这一个月?(我没办理暂停,也是因为申请的时候说只发半年,我入职的时候,刚好是半年截止期)。2.我是否能将多领的那200块钱在网上或者直接退还给工作人员?而不是一定去窗口办理,因为我现在不在成都了,来回的车费都比领的补助金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06 14:30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09 15:05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经业务经办系统查询,您于2022年8月申请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后核定享受期限为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您已享受2022年8月期至2023年1月期的失业补助金。2023年1月您的社保由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开始参保缴费。按照《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川就局办〔2020〕32号)文件对重新就业的认定标准:“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的规定,您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由单位参保缴费,符合“重新就业”的认定标准。经与您电话沟通,您表示将通过线上办理2023年1月期的失业补助金退费。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6月7日10:40与您电话联系,就您所咨询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您表示已知晓,暂无需要咨询的其他问题。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就业服务管理局:028-86797377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作者评价:满意评价时间:2023-06-13 15:04

挺好的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