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成华区八里庄168号地下室负二层停车位数个,且是小区业主。目前数车位均已办理网签备案、向政府缴税手续。现今于成都市不动产登记城东办证点办理停车位登记时,被告知内部规定不允许办理登记。我要求出具相应条款、出具不予受理回执,均遭到工作人员拒绝,因此无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事实上,本人已查阅了法律规定、四川及成都地方规章制度,均没有任何条款是用于限制自然人购买车位数量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每次仅给出口头答复,且还是内部规定的做法于法无据于理无据,对于普通民众及合法渠道购买车位的自然人来说,没有任何约束效力可言。
在此恳请相应机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协助处理。我可以接受无法办理的情形,但至少,应当出具不予办理的回执。口头答复、口头回绝绝不应该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应有作风。若有实质进展,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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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成都规划的关注和支持!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没有实质进展,城东不动产登记中心还是不给出回执,既不办理登记,也不让群众起诉,处理方式极不负责,罔顾民众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