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2021年四川省定向公务员公告中明确“本次考试录用到乡镇机关的人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其中,经组织选派在艰苦边远县(市、区)从事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1年以上的事业编制人员,其从事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时间计入乡镇最低服务年限,截止录用为公务员之日按月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请问:1.事业编期间,一直在乡镇扶贫办工作,年度考核表从事工作写的从事脱贫攻坚等工作,在扶贫办工作是否可以计入服务年限?
2.事业编期间,一直挂联帮扶贫困户,挂联帮扶年限是否可以计入服务年限?
3.服务期内,在市域范围内,编制是否可以调动到其他县区的乡镇?
网民朋友:
您好!您留言咨询问题已电话同本人详细解释。如有其它疑问,请电话咨询通江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联系电话0827-720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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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江县委组织部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