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家庭报名购买了锦江区“锦江璞园”楼盘,由于事先在公积金政策文件中了解的政策较为模糊,以为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在认购书签订且支付定金后,通过咨询发现当前我们不满足申请贷款要求(主申请人灵活缴存仅差2个月即满足条件,异地转移接续无法累计缴存时间。家庭成员也无法申请贷款),故资金压力变大。由于项目为期房,本着不违背合同精神为原则,想与开发商商量能否适当延缓贷款时间,缓解购房人压力。谢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区住建局已沟通企业,要求企业与您积极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