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东部新区董家埂陈家沟村的我们那前几年拆迁了!我户口不在,只有土地!可以买社保吗?如果不能买,土地赔偿是怎么赔偿的?昨天村委会开会说,土地赔偿款下来了共计一千3百万,拿百分之40来买社保包含那些有户口没土地的!然后剩的钱有土地户口的分一份,没有户口或土地的分半份!那我这种有土地没户口的怎么算?如果不给我买社保,为什么还要拿我的分额分给那些没有土地的?我土地有多少应该赔偿我多少才合理啊或者买社保!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董家埂镇人民政府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一是集体分配问题:集体资金分配是根据您村民小组会议通过的集体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具体分配,您组具体分配方案暂未讨论通过,若您有异议可自行参与您组社员代表大会。二是征地农转非社保人员安置问题:根据成办函[2019]69号文件第二点保障对象: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是指因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户籍在被征地所属村(社)且年满16周岁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故您暂不符合社保安置政策。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5月30日14时09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