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晚8点左右因 在简阳市雄州大道南段(东城华府A区正大门路段)临时停靠被短信通知未按规定停放已被记录。同样时段,在我停车点后方(约20米处)多辆机动车长期停靠,但未见处理迹象。同一路段、不同位置、同一个电子眼监控范围,却有不同处理?是监控盲区导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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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简阳市雄州大道南段道路两端均设置有禁止停车的禁令标志指示牌,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在设备抓拍发送提示短信,十分钟后未驶离现场,电子警察设备将对其进行抓拍。依照法律规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处罚在进行违法行为取证时,由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自动智能识别抓拍违反禁令标志的机动车辆,全程无人工操作,公平公正,不存在您反映的“同一路段、不同位置、同一个电子眼监控范围,有不同处理”或“存在盲区”的情况。同时,发现交通违法行为,您可通过“蓉e行”进行抓拍举报,市民在“蓉e行”上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后,由后台工作人员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交通违法行为处罚。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5月31日14时许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如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028-27276108。
简阳市公安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