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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求助】子女入学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5-28 11:21 已回复

你好,想问下社保在高新西区6年多了,居住证在郫县满一年了,小孩子可以在郫都区读书么,那怕民办也行,怎么走程序往告知,小孩现在在老家读一年级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31 09:14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就您求助随迁子女政策入学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据来信,您孩子户籍不在郫都区,您有郫都区居住证,有高新西区社保,您孩子拟于2023年秋季在郫都区就读小学一年级。现提供随迁子女政策供您参考。
随迁子女入学基本条件就是“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规定,申请条件为:
(一)积分申请。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证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材料申请。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居住证持有人或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其他年级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申请人应于4月1日至4月30日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符合政策的统筹安排入学,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就读。
5月30日,我局工作人员拨打您的电话,您的电话无人接听。
若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8-8793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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