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天府新区视高街道原十一村五组村民,对于我村拆迁有几点疑惑,村上没有明确的答复,希望得到一个详细的解释。
一:2021年6月我们签订拆迁协议时土地是写的征用,在没有开会通知的情况下,于2023年5月24日村上通知签字领取2022年6月到2023年5月的土地租金,请问我们的土地是征用还是租用?
二:我们是2021年6月签订的拆迁协议,2021年6月到2023年5月应该是两年时间,为什么只有2022年6月到2023年5月的土地租金?
三:我们的保险怎么买,什么时候买?
四:我们村的山场林地(拆迁时没有测量),村里的公共用地(公路,池塘等)测量面积是多少,怎么分配?
五:按照拆迁政策,我们每人有60平米的安置房,最近别的村是以货币的方式安置的,请问不管以什么方式安置,能不能保证我们每个人60平方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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