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在此想咨询了解下关于2023农村残疾人低保相关事宜跟政策,本人是珙县底洞镇浦新村人名雷绍军,家有一女从小患重度智力残疾,评级是一级重度残疾,生活无法自理,无法言语,自己老两口年级已六旬,为了生活经济来源自家经营一个餐馆来维持生计,至今银行仍有三万元贷款未偿还,如今生意也不好做,最近刚得到通知说我们不符合低保救助政策,我也大概了解了一下今年一月的最新政策,我们都应该享受为什么我们这种家庭还不能享受呢?其女现在30多岁,他还有很多年,但是我们已经年过60,就是银行欠款我们也还在竭尽全力挣钱还债,这样的家庭重度一级残疾生活一切无法自理,有外债,自己年轻时候在工厂上班购买了部分养老保险至今还未能到缴满的费用领取。我们镇上管理这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就以我有营业执照,有购买养老保险,为由取消了我们的低保救助金,恳请相关部门查阅审核,谢谢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在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镇民政办迅速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您的家庭共同生活人口3人,本人今年57岁,妻子今年56岁,夫妻二人在底洞镇下瓦厂经营一家餐馆,大女儿为智力一级残,小女儿已外嫁,经核查妻子名下注册有两家餐饮企业营业执照,目前均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根据宜宾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若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查询到经商登记信息,但无经济实体、无收入,或属于无雇员的小作坊、小卖部、小饭店等,且净收入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以及属于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参加当地合作社、集体所有制公司等经济组织的,可视为无经商登记。通过核对您近一年来的银行收支流水为7万元,其中购买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为四档,月缴费为1221.4元,年缴费14656.8万元,按照收入测算,您户暂不符合低保保障要求。
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