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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温江金成壹品院违规交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Wenwei1965_  2023-05-27 11:27 已回复

我于2022年11月14日与成都翰江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为了一名业主。2023年5月27日,我收到该公司发来的《光华壹品院项目交付告知书》。对于此告知书,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违反了合同及相关管理条例。

一、贵公司并未达到交付条件,却向业主寄送加盖公章的《光华壹品院项目交付告知书》明显属于违反合同行为。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在未完成以上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向业主寄送项目交付告知书是不符合事实并违反了相关管理条例的。

同时合同第六章第十四条约定了该商品房交付条件须同时符合下列第1、2、3项所列条件: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合格证明》;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面积实测报告书;3.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已取得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证明。

二、延期交房理由不成立。

按照合同第17页第六章“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约定,该公司应于2023年5月30日前向业主交付该商品房。有以下原因之一需要延期交付该商品房的,出卖人书面通知买受人:1.不可抗力;2.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更/遭遇重大传染病等的影响,市政设施建设原因或由于政府职能部门拆迁等原因而导致延误的。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中明确了不可抗力的范围:(1)自然灾害/水土流失等各种天气地质变化;(2)执行合同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3)法定传染病或其它重大流行性传染病流行;(4)市政配套设施批准或建安延误;(5)异常恶劣天气影响/发现文物古迹;(6)战争/政府行为/群众集会或重大活动期间的管制措施;(7)遭遇其它不可抗力。

在我与该公司签订合同至2023年5月28日时,期间并未发生如上所说不可抗力情况。在此期间成都并未封城,也未停工停产。因此中提到的“交付时间顺延至2023年8月30日前”不予接受。

三、该公司并未达到交付条件,却向业主收取专项维修基金。

根据商品买卖合同附件,业主在正式接房时,才应当付清专项维修基金等费用。而该公司尚未达到正式交付条件,却已通知业主缴纳专项维修基金是明显违反合同的。


基于以上三个方面,我提出以下诉求:

1.希望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解释《光华壹品院项目交付告知书》,并清晰告知我目前为止,还有哪些手续没有办完,因为什么原因没有办完,并做出正式承诺预计多长时间可以完全交房。

2.该公司应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合格证明》、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证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汇总表的复印件,《住宅使用说明书》除对合理使用住宅有提示外,设施、设备的生产厂家另有说明书的,一并附上。

3.如因重大传染性疾病导致无法施工的,请出具有效证明,证明于某月某日至某月某日期间因为疫情而停工。

4.如确实延期交房,该公司应该严格根据合同支付我赔偿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温江区住建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31 16:53


市民: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认真调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光华壹品院”系成都翰江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1190号。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关于您反映该项目延期交付并要求赔偿的相关问题。开发企业反馈前期受极端天气及疫情的影响,目前项目工程进度已完成,并进行了现场验收,但因资料未收集完全,尚未完成最终的竣工备案。开发企业已发布延期交付通知并告知业主该项目交房时间暂定为 2023 年8月30日。另,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协议,就房屋交付时间、交付条件、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鉴于您反映的问题为民事合同纠纷,您可与开发企业按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协商处理,亦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您反映光华壹品院项目验收的相关问题。经查,开发企业已于2023年5月23日组织五方责任主体单位进行房屋质量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关于您反映的维修资金的相关问题。根据《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商品住房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缴存。”第十一条规定“住房购买人业主应当在住房产权登记前,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交至代收单位。”物业企业受开发企业委托代为办理收房手续,区住建局已责成物业企业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意识。
三、沟通情况
2023年5月31日14时45分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非常感谢您对区房产领域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您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均可拨打区住建局服务热线(028-82721681、028-82722857)进行反映,区住建局将认真对待您所反映的事项,感谢您对区住建工作的关注。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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