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2023年5月5日,我车停在一个20多到30岁的年轻男孩身着“易行通ETC”马甲,推荐我办理易行通ETC,在应用商店可以下载该“易行通APP”时,以为是正规渠道的正规商品。
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说要预先充值300元(经查询,300元费用实际支付给成都智源易行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高速收费站时可以用此来扣款,也可以绑定微信扣款,让我放心支付,同时告诉我使用该设备通行高速享受95折优惠,满三年可免费注销,并引导我下载、注册、激活,为我安装ETC设备,此后添加微信,称后期有设备使用方面的问题可以与他联系。
后我查询该产品产生疑问,电话咨询,对方把说是自己辞职了,我就怀疑该行为存在欺诈嫌疑,就以“易行通ETC欺诈”在网上进行搜索。在百度贴吧、黑猫投诉、问政四川等平台发现全国各地有多人存在类似经历,经过汇总梳理,该公司在线下推广ETC过程中存在下列违法行为:
1.谎称免费办理ETC,预存的300元可抵扣高速通行费,实际上300元类似押金,在ETC使用期间需要一直“冻结”不可抵扣,强行使用会影响征信,存在严重欺诈行为:
2.ETC注销条件苛刻,存在霸王条款,需要连续实际使用60个月(若我每年用2个月的话,30年后才可免费注销),非工作人员所称三年,且不满足其制定的条件,还需再交纳298元注销服务费;
3.高速通行过程中,每次扣款还需像其交纳2%~3%的服务费,与其所宣称的95折不符,每次过路费不但不打折,还比实际的要高。
诉求:
1.本人要求其限期将此ETC免费注销,不得另外收。取注销服务费用;
2.退还本人支付的300元预存款;
3.建议对该公司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桂溪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之款项,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和ETC服务优化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交函[2022]21号)相关精神,您反映的投诉事项,部门积极联系公司与您进行协调处理,如未达成一致,建议您直接向国家交通运输部门反馈,运输部ETC投诉电话为:95022。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5月30日10时20分,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