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请教一个问题:期房交付时候,如果有和合同任何不一致地方,业主是否有权力不收房子并不缴纳物业费等费用(不是指开发商前期卖房介绍,因为合同没写拒绝整改的问题,仅仅就是和合同描述有不一致地方的任何情况,但这些问题应该都不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和地基基础安全问题),针对以上疑问,希望相关权威专家能不能解答一下,作为业主想等开发商完成合同里面交代的任何情况在接房,因为对开发商没任何信任,担心接房以后开发商出幺蛾子,别动不动让老百姓民事诉讼的建议呀,这种操作的成本多大你们不是不晓得,收集证据也要个人操心,费事费力费财,弄得人心力交瘁,这种建议希望别给。
希望领导看到,有权威专业人士真正解答一下,就在该页面书面回复,别答非所问或是答了等于没答的回复,怕这样
留言人: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市民: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住建交局高度重视,赓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反映的项目在温江区,根据属地化管理,建议您向温江区住建局反映或咨询。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5月31日17.30和信访人联系,说明情况信访人已知晓。
成都市青羊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