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怀远镇枫南村村民,21年参加崇州市怀远镇新农村建设项目,并与第三方公司,崇州市易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大部分业主已经结清所有房款和水电气开户费,目前项目已开始进行交付,但是交付标准远远达不到第三方公司当初的承诺标准。不仅没有公共娱乐休闲场所,也没有专门停电瓶车的车棚,更没有符合标准选址的生活垃圾处理站。小区住宅内电线没有贯穿,水管全部无法打开,没有办法做闭水试验,燃气公司更是要求业主必须购买他们的燃气灶,才给业主开通天然气。在没有经过全体业主开会表决的前提下,选出业主委员会,签订不合理条款。要求全体业主缴纳装修保证金五千元整。如此种种霸王条款,请问政府:
1、安置小区是否达到交房标准?
2、娱乐,休闲配套设施何时完善?
3、电瓶车停车充电棚什么时候修?
4、水电气三通是否达到交房标准?
5、开发商交接房后是否会成立工程部处理后期小区的维修工作?
6、交房后小区发生的业主维权事宜是否是政府主导,如果不是,该去找谁?
7、当初缴纳的土地保证金,第三方公司承诺土地复耕验收合格或者项目完成后退还,为什么土地都复耕了,保证金还不退,而是要转成所谓的装修保证金?
8、安置房交装修保证金交给谁?我们的业委会代表是怎么选举出来的?装修保证金五千是否合理?
9、装修要规定找有资质的装修公司,需要什么资质,怎么认定?装修后,保证金是否退还?
10、根据之前的调查,住建局回复我们,该项目不属于住建局管,请问业主的产权证能不能办理,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该项目为土地整理项目,5月17日通知农户到各村委会对分房前期资格进行审查,避免出现参与户型与安置人口不符情况,减少后期群众办理房屋产权等问题,并不存在来信所说因质量问题不分房情况。已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下一步怀远镇将对分房方案再次细化,确保分房公平、公正,预计分房工作在本月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