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母亲于2022年5月14日在德阳广汉市凤凰大道的楼盘(新鸥鹏教育小镇五期/巴川府)购买了一套90余平的房子,登记房主名我母亲,小区名为巴川府,房号为3栋1单元805,我们预交了63136元的预付房款。后因家庭原因,于2023年1月与开发商协商一致退房退款,扣除10000元违约金,退款53136元,约定三个月内走完流程后由财务退款。截至目前为止已过大半年,开发商售楼部以资金优先于交房、资金优先于结算工程款等为理由,一直未实现退款。老百姓赚钱不易,还等着退我们血汗钱艰难生活,希望政府能为老百姓做主,严查开发商,还我们一个公道,尽快退还我们的房款。非常感谢!
市民:
您好!您于2023年5月25日通过问政四川留言反映“开发商协商退房退款,却因各种理由事迟迟不退款”的留言已收悉,针对反映的问题向您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故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退购房款事宜需按照购房合同内容,双方达成退款约定进行退款。因此我局将您的诉求转达给了开发商,但最终处理结果以您与开发商协商为准,若对协商结果不满意,建议您督促开发商退款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5199010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德阳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