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于2019年1月在新都桂湖街道蓉都大道国凤新派容购买公寓房39.9平方,虽已入住,但至今还未备案到个人名下,请求政府帮助,解决民生问题,谢谢!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购买的房屋未备案问题,按照《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依照拟定合同、签章确认、申请备案、备案赋码四个程序办理。开发企业未及时备案。建议您参阅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合同备案时限的约定,要求其如约履行,并积极与开发商协商,如协商不一致,您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及时为您备案。
关于新派客开发企业前期销售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前期依法依规进行通报扣分,并移交区综合执法局处理。
若您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直接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28)89397997。感谢您对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