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成都市住建局:
本人经武侯区悦湖菁领汇(取证名:悦湖菁领汇名邸)置业顾问杨女士推荐为女儿订购了武侯区悦湖菁领汇房号为11-2-301房产,并由杨女士提供银行账户名称及账号,于2023年5月22日上午11点56分至12点05分分三笔转购房定金10万元至成都市武侯区仁居荟置业有限公司,此笔定金是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未开具收据。23日上午到悦湖菁领汇售楼部办理购房手续时被告知,11-2-301号房已卖给别人。售楼部一男子自称姓张,负责售楼部所有事项,明确告诉我:房子已经卖给其他人,定金由我本人申请在30个工作日后退还。本人表示不能接受,至今定金未退还给我,售楼部也没有人与我联系。
特此恳请成都市住建局能够调查成都市武侯区仁居荟置业有限公司“一房两卖”欺骗购房人的违法行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切实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另:付款记录见附件。
为盼,深谢!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悦湖菁领荟“一房两卖”的问题。
经调查,开发商未与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存在“一房两卖”的问题。目前开发商已发起定金退还流程,并承诺您提交齐退款资料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
武侯区住建交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