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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投诉】占道经营,油烟噪声扰民,城管不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5-24 19:33 已回复

黄土街100号龙湖西府朗悦小区,龙湖商业15栋,距离西府朗悦小区居民楼仅仅几米,烧烤扎堆,油烟直排扰民,违规外摆严重,占道经营,深夜食客大声喧哗扰民,城管走走过场,晚上时间无法联系到城管执法,烧烤店钻空子,夜间乱摆乱放更加肆无忌惮,油烟噪声扰民,关窗也无法入睡。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羊区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26 15:28

留言人: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黄田坝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29 14:25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黄田坝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青羊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黄田坝街道中队于2023年5月26日18:00左右安排4名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查实黄土街100号有烧烤店占道经营情况属实。针对该处商家占道经营问题,执法人员向商家宣传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4条之规定,对该处占道经营的商家进行了制止。下一步,我中队将联合该小区物业加强对该商家的监管,每天安排专人进行巡查管控,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关于反映该处油烟问题,执法人员到现场发现该处15栋商铺为独栋商业楼,该处商铺为商业性质用房,未与居民居住层紧邻,该处商家店内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且接入专用烟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第二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相关管理规定,该处可开设餐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第一款:“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之规定,执法人员要求该商家保持油烟净化装置正常使用,同时做好油烟清洗并建立台账。黄田坝执法中队会继续关注该问题。每天安排4名执法人员巡查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关于反映深夜扰民问题,经核实我食客噪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七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该噪音问题建议转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羊区城市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29 17:26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青羊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黄田坝街道中队于2023年5月26日18:00左右安排4名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查实黄土街100号有烧烤店占道经营情况属实。针对该处商家占道经营问题,执法人员向商家宣传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4条之规定,对该处占道经营的商家进行了制止。下一步中队将联合该小区物业加强对该商家的监管,每天安排专人进行巡查管控,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关于反映该处油烟问题,执法人员到现场发现该处15栋商铺为独栋商业楼,该处商铺为商业性质用房,未与居民居住层紧邻,该处商家店内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且接入专用烟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第2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相关管理规定,该处可开设餐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第1款:“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之规定,执法人员要求该商家保持油烟净化装置正常使用,同时做好油烟清洗并建立台账。现城管执法大队黄田坝中队会继续关注该问题,每天安排4名执法人员巡查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以上情况于2023年5月29日9:23与您联系,已告知进行评价,您未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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