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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国家电网建设农村拆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5-24 17:14 已回复

我是四川省岳池县秦溪镇朝门村四组(原团结乡曹家岩村一组)村民,国家电网建设,线路经过我家房子上方,按政府规定拆除房屋,收到六万余元补偿。这算不算拆迁?房屋既是定期拆除,农民需要再建房,政府是否指定宅基地?在房屋拆除和再建这个时间差里面,是否有安置或补偿?房屋拆除后,是否允许我建房子,我家四个人能建多大房子?农村建房允许有晒坝吗?晒坝能建多大?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岳池县秦溪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28 13:40

网民朋友:
您好!经核实,您所反应的国家电网为南充—遂宁500千伏线路工程,该工程途经南充市高坪区、广安市岳池县等地。根据项目规划设计,为确保工程线路下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该工程的安全运行,需对线路下方所跨越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拆迁。我镇已于2022年1月19日与涉及对象户按照《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发〔2018〕11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广安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20〕93号)等文件规定达成并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及时兑现了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附属设施补偿、搬家费及过渡费以及奖励等)。按照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原宅基地被征收后,村民有建房需求的,需按程序重新申请宅基地。宅基地申请包括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讨论通过并公示、村级组织开展材料审核、乡镇部门审查、乡镇政府审批、发放宅基地批准书等程序。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且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农村建晒坝、院落、猪舍等附属设施也须严格按照规定申报批准,严禁未批先建、乱占耕地的行为。
感谢您的留言!

岳池县秦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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