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23届大学毕业生,学校最近要求进行党组织、团组织关系转接。
目前,我的毕业去向是到厦门工作,但是我想把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四川省金堂县竹篙镇红观音社区,请问这样可以吗?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您所咨询的问题,竹篙镇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中规定: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