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全国多地在禁渔期均允许一人一杆一钩的娱乐性垂钓。请问是否考虑修改或者补充对禁渔期垂钓的规则,允许娱乐性垂钓,既能让钓鱼人有地方进行娱乐,也能发挥群众力量对非法捕捞监督。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眉山市渔业及禁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5月24日下午3时左右,我局工作人员已用座机38665614与您取得联系,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眉山市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在禁渔期内(每年3月1日零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全市天然水域(本办法所称天然水域是指除池塘、水库、稻田、滩涂等养殖水城以外的其它公共水城)禁止一切形式的垂钓行为。禁渔期外,可允许一人一杆、一线和鱼钩总数不超过2个进行休闲娱乐性垂钓,且垂钓的渔获物禁止交易,否则视为非法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