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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这种物管费该不该收?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5-23 17:38 已回复

鳌山东苑小区是占地拆迁农民的安置房,照市府文件规定五年内免收物管费,从2022年2月至2023年2月才免收一年,如今诸和家园物业管理却在业主群里三翻五次的叫大家交物管费,标准是今年暂按百分之二十五收,即建筑面积每平米0.18元(今后为0.9元)。有业主请他们出示书面通知贴出来,他们不出不贴,只在群里通知,叫他们开正式发票,只出收款收据。请问市政府免收征地拆迀农民安置房的物管费政策变了吗?现在物业管理收这种物管费的依据何在?算不算乱收费?不开正式发票用收款收据也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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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简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24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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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东溪街道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25 15:23

问政四川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的留言,东溪街道收到您的留言后,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鳌山东环线安置还房物业服务合同》第四条,物业服务费根据简府办【2015】91号文件精神,第二年物业服务费补贴80%,剩余20%由物业服务公司向安置业主收取。经核实,此方案物业公司已于2023年2月份进行了公示,非常感谢您的来件,若您还有疑问,可以到东溪街道办进行详细咨询或拨打电话028-2709200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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