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书记您好,我是乐山市沐川县的失地农民,38岁,目前已购买满17年的城镇职工社保,因政府征地,说我这种情况不能购买征地保险,可领取一次性征地保险补贴,但是前提是先缴纳3万多的个人征地保险费用,不知道是否有这种政策,望告知,谢谢!
问政网友你好!就你关注的问题,现作以下回复:
我县征地养老保障安置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执行。按该文件规定,你如符合征地社保安置条件,在征地社保安置前已缴纳职工养老保险15年以上的,可以在征地社保安置后,自愿申请政府逐年代缴职工养老保险(最多15年)或者选择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补偿费。乐山市执行的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补偿费标准就是征地时一次性筹集的养老保险补偿费(征地时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15年的标准计算)。退休金的计算和缴费年限长短及历年缴费工资基数息息相关,缴费年限越长基数越高,退休金肯定就会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