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梓潼县 » 办事推卸,因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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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办事推卸,因人而异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5-22 13:00 已回复

2023年5月22日,所在单位要求我们办理一个“无犯罪记录”证明,由于上午一直在工作,到11点左右才有空。之前有同事一早就去办理了,并且告知我只用拿身份证很快就办了,于是我也去了。到达了文昌派出所后,工作人员告诉我需要单位开的介绍信,于是我马上反问:“为什么早上来的同事就不用呢?”他说那不是我办的,我不知道。(我想这么大的单位办事都没有规章流程吗,依据个人的喜怒吗),我又跟同事回到单位,单位负责人告诉我们已经交了一份包含全部人的介绍信到派出所,接着我又打电话问交信的同事,她说派出所工作人员又说只能在户籍地派出所办理。那我在这里又请问一下:我们有个自贡的同事早上又是怎么办理到的呢?就是因为别人来的早那会你们不忙吗?(我承认当时去的时候民警很忙,也很辛苦,但不能这样办事吧,如果你一开始就告诉我们不是户籍地的无法办理,我也就不找你们了。如若是因为太忙估计是不能让人民信服的)。希望能有人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梓潼县网络新闻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24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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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梓潼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26 15:1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县公安局第一时间调阅当日值班视频资料,座谈值班人员进行核查,经核查,您反映的问题属实。文昌派出所在接待群众时,存在工作方法简单,办事搪塞推诿,执行政策标准不一等问题,县公安局作出如下整改,一是责令文昌派出所认真总结,剖析原因,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创新服务模式,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落实,真正实惠于群众。二是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流程,认真执行“一次性”“一站式”办理制度,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退。三是强化群众工作水平,做到信息对称,沟通顺畅,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群众满意度。
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对当日值班人员史某未按照规定向办事群众一次性完整、清晰告知有关事项,造成申请人多次往返或投诉,记1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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