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领导您好:
我们一家三口于5.1日到广安旅游,晚上18:00左右到广安市广安区环溪二路465号东门口肉皮鱼吃晚饭,当时点了一条鱼,服务员未明确告知鱼的价格和重量,饭后付款时告知消费396元,于是问鱼是什么鱼,前台收银员告知是鲶鱼,问:单价多少?前台收银员告知是118元/斤,又问:鲶鱼是野生的吗?前天收银员告知是人工养殖,既然是人工养殖的鲶鱼也不会贵到这个地步,于是问店家为啥那么贵?店家告知他们一直都是这么贵的,付款出店后拨打了12315,截止到今天5.22号一直告知在处理,结果没有下来?不排除店家在当地有相关的人际关系,现在纪委在大力整顿事业单位包庇或者违法违纪问题,难道是有关部门在包庇商家吗?22天了依然未有结果,也没有给消费者一个答复?
当天店内未有任何服务人员告知我们价格和重量?因为我们是旅游的,所以就可以置之不顾吗?这么就了,执法部门也没有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解释?希望相关部门可以给我们一个解释和解决,谢谢!
附件为付款后让商家提供的发票和水单!
网友:
您好!在接到留言后,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广安区东门口肉皮鱼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了解,商家就消费价格问题已向您做出解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对餐饮行业明码标价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利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广安市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