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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 农民土地被征收,合法权益不保障,政府何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BDD咸鱼  2023-05-21 20:33 已回复

我要投诉东部新区区政府胡作为,乱作为。修建天府机场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为了天府机场发展需要,当我们面临征地拆迁时也是全力配合


,可换来的却是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东部新区区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相关部门不作为,给老百姓设置难题,置群众合法利益于


不顾。我是东部新区石板凳街道莲花堰社区14组的成员,我们组于2023年4月已整组拆迁。我姐是农村户口也没有享受过任何安置。我姐原


为该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于2015年因婚迁将户口迁到了简阳市简城镇棉丰村,2023年2月将户口回迁到东部新区石板凳街道莲花堰社区14


组,回迁理由为投靠父母,同月进行农迁农会议将集体经济组织又迁回了东部新区石板凳街道莲花堰社区14组。自此我姐的农村集体土地承


办权、户口、集体经济组织都在东部新区石板凳街道莲花堰社区14组。在本次土地征收的住房安置协议中有我姐的名字,所以我们家也很配


合签了协议。到了2023年5月莲花堰社区告知我们家最新政策导致我姐无法享受养老保障,理由是我姐户口回迁理由为投靠父母。这是何其


离谱,简直闻所未闻。要求社区出示相关文件被告知找拆迁办要,我们去拆迁办询问又被告知是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在微信群里的通知,也


没有文件给看。


难道就凭随口说就能将农民的合法权益给抹除掉?根据成办函〔2019〕69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


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第二条保障对象:(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是指因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在征地


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户籍在被征地所属村(社)且年满16周岁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我姐就上述条件全部符合,该文件也未提户


籍为投靠父母的不能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难道随口一说就能将农民的合法权益给抹除?没有养老保障我姐的农转


非怎么进行?她的长远生计如何保障?我认为东部新区的作法是置农民合法权益于不顾,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


二款规定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成办函〔2019〕69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


若干意见》第七条监督检查:(市和区(市)县人社、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密切配合,规范工作程序。市级人社、财政、规划和自


然资源部门及社保机构应加强对区(市)县相关部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损害被征地农民合法


权益的情况及时纠正。)希望市政府能督促东部新区区政府及时更改错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


生计有保障,尽快为我姐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22 11:56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24 10:50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石板凳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川人社发〔2018〕46 号)、《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成办函〔2019〕69号)、并结合《简阳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简府发(2017)26号),搬迁范围村组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固化后,因婚迁或未成年人子女随迁迁入搬迁范围内,未享受过农村征地拆迁 (或搬迁) 补偿安置的可享受拆迁住房安置及社保安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固化后因“投亲靠友”原因迁入的不能享受拆迁安置。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5月23日10时41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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