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万科天府公园城一期业主。我家房屋于去年10月底被开发商通知交房,11月19日购买第三方服务进行了验房,并随后将验房结果和整改要求发开发商房修。整改期至今已超半年,房屋仍有多个问题未解决,目前,房修已联系不上微信也不回复,小区物管称已转交催促房修,但并无回复也无实质性进展。
为此特求助:
一、三方验房机构出具的报告显示问题有245处,请问开发商,何时能将本人房屋的重要问题及次要问题整改完毕?
二、目前已多次收到物业发来的物管缴纳催缴单。但从将验房结果交至开发商要求整改,至今已超半年,因精装房屋质量问题,整改一直未完成且不能入住,开发商是否应进行合理赔偿?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天府新区万科天府公园城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公园城市局工作人员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进行核实处理,开发企业表示将尽快与您联系并进行处理。
关于您反映的万科天府公园城整改期间物业费的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业管条例》第六十二条:“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费按照约定承担;已交付业主的物业未达到该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鉴于该情况建议您与开发建设单位协商,若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以上情况于2023年5月24日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