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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开发商和物管互相推诿物业抵扣券,老百姓怎
2023-05-20 17: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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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老百姓辛辛苦苦筹够血汗钱,于三年前在蓬溪县购买蓬溪置信逸都城住房和车位一套,取的开发商销售政策给予3000元物业券一张,第一次恶心人是,接房后第一年物管方要求只能支付现金不能使用抵扣券,故于2023年2月9日到物管处登记,2023年5月16日我将房子出售给他人,物管告诉我欠物管费2800元,据了解,物管方和开发商存在矛盾,本人已登记的3000元物管费无法抵扣,更让老百姓难以接受的是开发商还打电话来说我就应该并且只能等到物管认了这3000元券后再卖房子,难道我们老百姓就只能一等再等开发商和物管之间的推诿扯皮,等十年八年之后才有权利出售我自己的房子?希望各级领导重视我们小老百姓的问题。这3000元是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老百姓的权利义务清晰明了,不能混淆,更不能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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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蓬溪县热线办
回复时间:2023-05-22 08:50:57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蓬溪县热线办
回复时间:2023-05-23 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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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3-05-24 18: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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