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在破产楼盘武侯璞誉担任破产管理人期间,主持托管机构比选工作。该律所通过违规设置畸短的比选时间,苛刻的比选条件等方式,致使只有一家托管机构应标。同时,该律所对该托管机构的明显瑕疵视而不见(包括不限于其在比选前一个月内突击成立,注册资金仅300万元,且与另一家烂尾楼盘开发商存在明显的关联关系),通过忽悠式的资格审查并使其中标,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勤勉尽责的义务。前述违法行为均有官方网站链接可以论证。该律所的前述违规行为致使楼盘复工一拖再拖,严重影响了近900户尚未交房的业主利益。恳请领导严查该律所的违规行为,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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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网平台的留言我厅已知悉。经查,您反映的问题系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接受法院指定,履行破产管理人的行为。若您认为该管理人存在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 》相关规定,向审理该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反映。我厅工作人员已于6月2日与您联系,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电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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