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武胜县东方明珠小区的业主,2015年购买东方明珠小区住房并一同购买了车位,当时车位八万二(开发商推出活动缴纳一万可以抵三万使用)最终以五万二千购,由于当时武胜县人民政府没有出台车位产权问题相关文件,目前武胜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已经出台了车位产权相关文件,开发商一直不办理车位产权证。期间多次跑去住建部门、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让我去找开发商,目前开发商一直联系不上,请问应该怎么解决。
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武胜府发(2019)14号文件第二十二条规定,项目竣工验收后,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应由项目开发商或受让人申请办理。在本办法实施前因开发项目完成,地表建(构)筑物已办理分户房屋产权登记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项目,本着谁使用、谁受益和自愿的原则,由实际权利人提供购买地下空间的合同(协议)自愿申请登记;在本办法实施前开发项目已经启动,但尚未完成终验和办理分户产权证的项目,由开发商在办理分户产权证时一并申请。请信访人仔细审阅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与开发商联系,了解地下车位办理进度。
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