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和2021年10月开具的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项目名称是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抬头为个人,能否换开为公司抬头?若不能换开抬头,个人抬头的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否可以作为报销凭证?
答: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的留言已收悉,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就您咨询的事宜做了相关政策解释,您表示已知晓。感谢您对我省人事考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