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5月16日14点14分在建设路违停,14点18分跟现场贴单的交警说我下车去街对面取了个东西,马上开走,交警拒绝撤回,瞬间觉得人世间的人情味都没了,柔性化执法呢?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属地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属地分局与来话人联系,针对来话人实际反映2023年5月16日14时14分许,在成华区建设路因驾驶号牌为川AZ05U9的机动车乱停放被贴单,对此有异议的问题,一是经属地分局核实,当日来话人机动车因在成都市严管街道占道乱停放,被属地分局巡逻警员对其车辆进行非现场记录并粘贴违停告知单,如来话人仍有异议可依法按照法律程序在成华区人民政府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二是针对来话人所反映的问题,经属地分局与来话人进行沟通,宣讲相关政策与措施,并告知来话人规范机动车的停放。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5月18日15时41分许,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