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义镇拆迁问题,村里流言四起,有人说拆迁办工作人员人均4-5套安置房,有人说村书记的舅子在村里本没有房屋临时搭建雨棚顺利拿到拆迁款并且已经在之前的安置点修建自建房本不能再享受安置分房,但也拿了安置房,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人民群众对政府的及其不信任,以上内容未有直接证据,但也有间接证据,希望拆迁办能公开每个家庭人数,安置套数,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来话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兴义镇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兴义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新津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新津府发[2010] 16号)文件、《安置补偿协议》 执行本次住房安置工作。相关事宜可向兴义镇住房安置办询问,办公地址:兴义镇场镇1号路与6号路交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