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市委书记张冬云 » 关于农村居民户口属性核查函盖章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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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关于农村居民户口属性核查函盖章事宜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滕滕滕  2023-05-17 10:18 已回复


       绵住建委发【2022】108号文件,关于印发《有关购房财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在2022年9月28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特殊群体购房者购房可享受补贴政策,特殊群体购房者包括农村居民等人群,现绵阳市住建局要求提供关于农村居民户口属性核查函(详见附件),该核查函需要本人户籍地派出所加盖印章,但当我去户籍地派出所盖章时,被办事人员告知,现因城乡统一规划政策规定,不允许关于证明农村居民资料盖章。

       此前未更换老版户口本时,我的老户口本上写的户别就是农村户口,且我上国家统计局上搜索2022年城乡区分代码,显示我户籍地所在地也还是为农村,请问现在农村人到底到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是农村居民呢。此前我也发过一条求助留言,但到今天还未收到任何答复。关于绵阳市购房补贴的申领,绵阳住建局出具的关于证明农村居民核查函上明确写明,该核查函仅用于申领购房补贴使用,为什么还是不能盖章?请问证明自己是农村居民真的有那么难嘛?到底有没有相应的解决办法?我只想要一个合理的解释和一个明确的解决办法,而不是直接来一句,我们有要求不能盖,既然有这项政策说明农村居民可以享受,且我本来也是农村人,为什么就盖不了。

       难道现在就全部是城市人了嘛,没有农村人了嘛,我还了解到四川除绵阳本地外的农村居民都盖到章了,为社么我们南充就不行?

       麻烦给个明确答复,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17 11:14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19 09:11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阙家派出所回复如下:2023年5月18日上午,阙家派出所通过电话与您联系,向您解释根椐 2017年8月1日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下发的文件执行的,户籍属性是公安机关办理户籍业务时进行内部管理的辅助项目,只作为办理户口迁移业务、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统计时使用,不对外宣传,不打印在户口簿上。户籍属性可在常口业务办理主项变更中、“市内一站式”和“省内跨市一站式”迁移业务中查看"。阙家派出所联系电话3465022。已于2023年5月18日16时58分通过短信方式告诉您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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