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您们好!
本人是兴科社区的,兴科社区面临拆迁问题。我父亲是下岗工人,在兴科社区住了几十年,曾经下岗时没有享受国家的下岗的福利,就因为是下岗工人就不配有安置吗?金马政府反应,不是集体经济成员,就不该享受。我不理解的是我村那么多外来巴户的,也不是本地人口也没有土地,也正常享受拆迁待遇。难道曾经为国家付出过的,也没有享受国家其他的待遇。就因为是下岗工人,就没有拆迁待遇吗?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金马街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户目前尚未搬迁,金马街办安置办无您户任何信息。根据您及您父亲的自述,您父亲原籍大邑县,从大邑县招录为国有企业工人,现属于国有企业下岗工人,在老家大邑仍有住房,且您父亲不属于金马街办搬迁区域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符合温江区现行安置政策,故您父亲不予安置。
2023年5月17日15:30,金马街办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沟通,告知您以上情况,您表示知晓。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金马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