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热线微信反映:4月15日上午,本人因送考生到西华师大参加全国体育生高考,将车有序停放在智达路,车上留有联系方式,城管在未尽到告知义务的情况下,擅自将车辆拖走,导致车主耗费时间寻找车辆,考生延误考试时间,且当时同一路段存在大量违停车辆,为什么只选择性地拖走其中的一、二辆车,学校大门口大量的违停车辆,却没有执法人员处理,请问这样的执法是否公正,是否存在违规执法?请相关部门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城管行政效能的问题已收悉。经华凤街道办事处安排社区协调相关部门调查后,现回复如下:该路段属于二类街道,全路段(含人行道)禁止停放车辆(包含摩托车、自行车、电单车、机动车)。且全路段均设置违停警示牌。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我局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城市管理十大乱象整治”工作方案,对城市道路沿线乱停乱放进行严格整治,对违法停放车辆进行拖移处理,且在实施拖移前进行喊话提示,拖离后均在违停处留有取车联系电话。其次,您所反映的我执法人员在拖离违停前未联系违停当事人自行开离违停车辆,根据根据南充市公安交警发布《关于调整违停10分钟驶离交警不处罚措施不适用范围的通告》第二条第4款规定,故我执法人员不存在执法流程不合理。在下一步,我中队将加大车辆巡查力度,及时对违停车辆进行劝阻,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感谢您对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