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市长尹念红 » 破坏良田、损毁他人秧苗、侵占良田,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治安 投诉】破坏良田、损毁他人秧苗、侵占良田,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阿达天  2023-05-15 17:49 已回复

一、长期未解决、需解决的事项

1、*中侵占良田、破坏良田、损毁他人秧苗,放置大石条于路面防碍村民行走,违反治安管理办法的行为,长期得不到政府解决。

2、2023年3月以来,被侵权人多次打12340、110询求政府(公安)能制止该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都未得到解决。要求来处理的相关干部出具书面处理意见,也被拒绝。

3、2023年4月下旬,被侵权人到罗家镇政府党委书记办公室当面下跪请求解决,被告之需让出自己承包的良田部分面积才能解决的口头告之行为,是严重的纵容、支持*中的侵权行为。

二、事实描述

1、2021年4月8日,三拱桥村委会对*中和被侵权人的良田纠纷进行了处理,确认了被侵权人的有效承包面积进行了确认(边1界距为12.74米、边2界距为12.58米),并已由*中和被侵权人进行了签字确认。

2、*中利用良田修建房屋后,继续将屋边的良田变为非耕地,并将屋子正门口的村民通行道路改迁到与被侵权人的良田相邻(路与田之间已无任何耕作的地,路面与被侵权人田面高度落差大约为1.5米),该路自*中修建房屋被改迁后,已变为集体公共使用的路,*中本人已无权对该路进行权利主张。*中已在路的另一面用砖砌出了2米左右高的置墙,将村民行走的路面置于围墙外面。

3、2023年3月,被侵权人在耕种自家良田时,对*中改迁后的路边生长出的杂草进行了铲除。*中以铲除了道路杂草为由,实施了破坏他人良田的行为:将大石条、材棒掀入良田,造成部分良田不能耕种。

4、2023年3月,*中将长石条从其他地方搬到改迁后的路面,实施了影响他人行走的破坏公共财产的行为。

5、2023年5月初,*中将被侵权人的秧苗扯掉并甩到咱面,已造成了损坏他人财产、破坏青苗的治安行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16 09:36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蓬安县罗家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22 15:25


您好:
你于2023年5月15日下午反映“严钟(音)破坏良田、损毁他人秧苗、侵占良田”一事收悉后,罗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落实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三拱桥村六组村民严文辉与严忠两家2017年因土地纠纷产生矛盾,罗家镇(包括原凤石乡)前后数十次前往发生纠纷的土地现场调解(其中罗家派出所参与两次),在镇政府和三拱桥村委会的组织下,于2021年4月8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签字认可。2023年4月,因严文辉在栽秧前铲田坡草时,双方再次加深矛盾,镇村干部于4月26日和5月17日两次现场调解,双方均没达成一致意见,5月19日下午镇村干部再次到争议田块现场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的留言,祝你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罗家镇人民政府
                                            2023年05月19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