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住建委发【2022】108号文件,关于印发《有关购房财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在2022年9月28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特殊群体购房者购房可享受补贴政策,特殊群体购房者包括农村居民等人群,现绵阳市住建局要求提供农村居民户籍证明,但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现在没有农村居民户口和城镇户口之分,统一为居民户口,且有相关文件说明,不允许关于开具农村居民户籍证明的相关文件盖章。但我户籍属性确属为农村居民,且我也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农村人,现由于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户口统一等相关原因,导致我无法享受绵阳市特殊群体(农村居民)购房补贴,请问应如何解决农村居民户籍证明盖章的问题。麻烦给个明确答复,谢谢。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阙家派出所回复如下:根据公安部规定,十八种证明不予出具,其中一种为身份信息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派出所无需再出具身份信息证明。已于2023年5月16日10时9分通过短信方式告诉您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