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请问青龙片区交通村六组征地社保补贴需要先将个人应缴部分社保费用上缴后再和政府补贴部分一起下发吗?请问这个补贴什么时候能够下发呢?谢谢领导!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青龙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我们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等有关规定,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员安置名单通过眉山天府新区管委会审定后,根据《被征地农民缴费测算表》缴纳个人缴费金额。待该项目资金(个人承担部分及征地单位承担部分)归集完毕后正式导入四川省被征地农民系统,进行后续的代缴与补贴业务。目前项目正在有序推进,正进入资金筹集阶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还有相关疑问,请前往青龙街道办事处进行咨询(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青龙街道交通街2号A区104)。再次对您的来访表示感谢,祝您万事如意,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