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于德阳广汉市恒大首府全款购买一套住房房号3-2-1402。
2020年4月经恒大首府审核,完成其无理由退房程序,退房至今3年仍未收到应退房款
来信人:
您好!关于您反映恒大首府相关问题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业主与公司间签订的合同(协议)依法成立,生效后,双方应当依法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业主要求公司退房退款属于合同纠纷,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业主可通过诉讼途径依法解决。
如您仍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838-5227243。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广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