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去年12月卖出温江区一套房,今年在崇州市重新购买。请问下,在哪里办理换购退税?需要哪些证件?卖房时,个税是买家承担,我没有个税发票,怎么办?
问政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退个税应在缴纳个税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卖房时个税应由卖方缴纳,因此退个税应提供卖方缴纳个税的相关凭证。换购房屋退个税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出售住房的个税完税证明(收复印件1份);2、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证明(收复印件1份);3、申请退还人的银行卡(四川省内)双面复印,并写上:开户银行名称、卡号、银行行号、姓名、联系电话;4、申请退还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各收1份复印件);5、出售住房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复印件1份(32号窗口);6、新买存量房: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复印件1份、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1份;7、新买增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复印件1份;8、32号窗口: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表(现在和曾经拥有)。
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5月16日电话告知您具体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