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富顺县钟秀枫锦(谷草山三期返安房)4栋1单元16楼3号 私自把公共墙挖空2/3
隔壁业主在我明确不同意情况下私自把墙体敲掉做鞋柜
1. 装修条约上好明确了入户共墙不能挖鞋柜
2.对方挖之前电话沟通过,明确告诉对方不同意挖墙
3.对方师傅打挖墙,已打穿到我家 发现对方私自挖墙后,上门过2次 阻劝多方不要继续施工,对方依然我行我素
4.致电过物业负责人2次 (分别为5.13 8:38 第一次告知物业 并要求停止打墙
5.13 17:07 第二次告知物业 物业回复业主只打自己的不影响我)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第一百二十条 第一百八十三条 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里面规定 对方已经实际损害了我的权益 且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墙体抗震效果丧失、墙体垮塌风险、隔音效果完全丧失等问题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活品质,对我方正常生活造成了妨碍
我的请求是要求对方恢复原状
但经过沟通对方不愿意恢复原状,还是要做自己的鞋柜!
同时切实希望物业能有责任有担当 遇到类似违法情况,先对违法及时劝阻,同时断水断电阻止违法行为影响扩大!
遇到这种邻居和物业太糟心了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请耐心等待答复。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反映“邻居敲公共墙”的留言已收悉,现由富顺县人民政府富世街道办事处回复如下:
您反映富顺县谷草山三期4栋1单元16楼*号的业主因装修破坏了承重墙,凿穿了您家客厅墙壁。经物业多次协调,两家人达成一致意见,两家都不做鞋柜,恢复原状。目前两户业主都在装修,物业将持续关注恢复情况。
2023年5月15日15:00,物业工作人员已与您当面沟通。
如有疑问,可致电富世街道办事处 0813-7297535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首先感谢富世街道办工作人员的回复,几次修改评价提交不了!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