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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观澜梧桐郡-物业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5-13 11:18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位于广安区凤凰大道‘观澜梧桐郡’小区的业主,目前小区物业(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不作为、以及物业收费标准不合理等问题,自称为一级服务标准-其中车位管理费按政府指导价最高价收取费用40元/月,而作为业主并未享受相应的物业一级服务标准;且其中在缴纳车辆管理费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业主因未享受物业对等的服务故不允缴纳车辆管理费-而物业多次限制业主车辆外出的个人人身自由权利(其中业主多次举报以及派出所报案)——但均为得到有效的改善,次日物业依旧我行我素限制其业主的人身自由。

    也发现物业等诸多问题如:1.投诉物业公司,一直未有下文,2.楼道及公共区域的卫生一直并未得到改善,3.物业限制业主外出的人生自由权利,4.地下室车库未有标识及地坪漆,5.地下室弯道太多没有镜面及标识易发生安全事故,6.服务意识不够,7.公共区域摄像头较为稀少,8.物业公司并未达到所为的一级服务标准,9.业主接房时强制要求缴纳物业费否则不予办理接房,10.物业公司网上公布注册地址与实体办公地址不符,等等问题不一一罗列。

    业主诉求:1.完善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及卫生。2.在物业公司未到达到一服务标准前降低物业费及车辆管理费。3.物业公司不得限制业主的人生自由的违法行为。4.或者成立业主委员会-更换物业公司

    恳请各位领导,如有空可以实地考察下,请求相关部门进行监管及查处违法行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安市广安区官盛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19 17:39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后我镇已经通知观澜·梧桐郡物业及时安排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进入业主群,及时答复和解决业主的合理问题,
同时由物业增加人手按时清理垃圾,努力提升服务质量。社区也将按职责进行监督。
再次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支持。

广安市广安区官盛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05-22 10:10

领导您好,请问物业的服务标准与物业费、车辆管理费严重不符,是否可以在物业服务标准未达到前进行减免呢
广大业主要求长城物业履行物业合同的交付服务标准,根据四川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未达到物业合同的交付服务标准-业主是否权拒绝缴纳物业费呢

 

官方解释

回复单位:广安区官盛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 2023-05-30 08:26

网友您好:
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物业公司未达到服务标准前降低物业费事宜),物业收取标准请向广安区发展和改
革局咨询(0826-2233066),再次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支持。

广安区官盛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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