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三月与濛阳濛江社区9组11号社员登记结婚,同年将户口迁至当地,第二年生下一女,因感情不和于2019年6月协议离婚,协议中女子由女方扶养,当日根据民政局的提醒到濛江社区报备给赵书记和陈主任以及相关人员,了解户口分户以及后续母女安置情况,根据指示到隔壁二办咨询,二办说可能涉及到拆迁政策,名下没有房产不能分户,建议和拆迁办报备,于是给了一个拆迁办某主任电话,从2019到2022年曾多次打电话询问,都是回复拆迁以前会通知当事人,直到2022年7月暑假路过原户籍地才得知已经拆迁,并没有任何人告知本人,也没有得到相关安置以及过渡费,于是多次打电话去拆迁办和社区交涉,社区推诿不归自己管找拆迁办,拆迁办推诿说找社区,都说联系不上前夫一家当事人,喊我自己处理协商,希望相关人员看到可以帮帮忙,离异5年,独自扶养女儿已是倾其所有,现在居无定所,租住在环境不好狭小的出租屋,又因口罩原因导致生意经营亏损母女生活举步维艰,上报无门希望可以得到相关单位帮助。让老百姓可以有个居住的基本保障。
“您的留言”我们收到了,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濛阳街道回复如下:经核实,网友胡某因离异,与其前夫张某某存在拆迁安置财产纠纷,经与胡某电话联系,同意由濛阳街道联系其前夫协调解决相关事宜,截止2023年5月18日,因张某未接听电话,暂未与张某取得联系,街道将会再次联系。
2023年5月18日
感谢回复,感谢领导的回访,希望事情能有一个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