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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购房款未被银行打入资金监管账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5-12 19:03 待解释

本人实名举报,在四川省眉山市龙光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套,项目地址:眉山天府新区视高镇,名称龙光玖龙郡小区,房号6栋1405号,全款金额890000.00元(大写:捌拾玖万元整),向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8支行借贷金额62万,我的购房合同,《
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1条预售款监管,第一条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专项用于本工程建设,第二条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中国银行眉山仁寿支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为:眉山龙光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号为:122615676660这项规
定是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强制规定的,然而银行和开发商私下操作违规放贷,未按规定将我的按揭款非法打入非指定监管账户,造成住建局资金监管部门严重失职,而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开发商将本小区的房款挪作它用,未按购房合同约定时间去解除土地抵押,因资金短缺,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偷工减料质量严重不合格(质量问题另诉)现我和中国建设银行的借贷合同是无效合同,应赔偿我本人因银行违规放贷给我造成的损失,现在我请求中国建设银行将我的按揭贷款追回,在追款过程中我每月的全部月供款应由开发商承担,追回后存入资金监管账户,(我继续正常还贷款)。敬请领导严查,敬请领导严查建设银行成都八支行个人贷款中心工作人的违法行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眉山银保监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23 11:21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辖区中国银行核实,您所反馈事件经过为您的监管账户开立在中国银行,中国银行尽到了账户每一笔资金走款的监管责任,您的住房按揭贷款在建设银行成都八支行办理,发放贷款也由建设银行完成,您应与建设银行成都八支行查询。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已与您沟通解释清楚,您对处理结果也表示满意。如还有其他疑问,请致电眉山银保监分局消保室(028-38666690)咨询。
谢谢您的留言。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05-26 10:56

问题的关键没有解决呀,我贷款的62万元没有进入资金监管账户,这个钱去哪儿了?谁对此负责任呢?建设银行成都第八支行的领导,他们不懂我们业主贷款的钱,该进入资金监管账户吗?他们的行为合情合理,合法合规吗?岂有此理!这个事情我会继续维权到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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